近日,長沙河西的洋湖濕地公園被市民反映禁止外來自行車輛入內了。記者實地調查卻發現,洋湖濕地公園只禁止“非本園自行車”,併在公園內部提供自行車租賃服務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(12月2日《瀟湘晨報》)
  風景怡人的景區常常會成為騎行愛好者的好去處,不過,由此所帶來的安全隱患也確實是存在的,公園景區內到底要不要禁行自行車,站在任何一方的言說,可能都有合理的一面,所以,這也一直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。
  不過,回頭再來打量立於洋湖濕地公園的自行車禁令,讀來總有真切存在的違和感。稍有細心的人,便不難發現,立於門口的兩張自行車禁令,一張說是請勿攜帶自行車入園,另一張則說是非本園自行車禁止入內,兩者之間的矛盾之處顯而易見,難道說本園自行車就不是自行車了?內容上的打架行為,首先便讓禁令失去本身應有的嚴肅性。
  而從禁令的執行和管理上看,也是漏洞頻頻,景區管理方不僅對可租賃自行車的來路,沒有一個確切的說法,在自行車的管理上,同一個景區內居然也沒有統一的要求。如果一則禁令,連管理方都未能達成共識,甚至在“本園自行車”的概念上都存在分歧,如何保證禁令的科學性和權威性呢?又如何讓外來游客對禁令有情理上的支持和認同呢?
  當然,正如被採訪的市民所言,他們真正關心的並不是執行力的問題,而是洋湖濕地公園禁止騎自行車是否合理的問題,這恐怕也是禁令中最核心的內容。畢竟,一條寥寥數字的禁令,又何以承載沉甸甸的民意之重呢?遺憾的是,直到有市民向市長信箱投訴,才等來了對禁令內容的解讀。
  在解讀中,四個方面的理由或許是真實的存在,但依然要追問的是,如果真的是為保護生態環境,那園區內隨處可見的可租賃自行車,真的有這樣的考慮嗎?景區尚未設計自行車道,又能否成為禁止外來自行車的理由呢?難道那些可租賃的自行車就可以不用走自行車道?難道建成自行車道不應該早就成為滿足騎行愛好者的公共善意?其實,公共善意的散髮,並不高遠,正如網友所建言的,景區禁止騎車更多的是考慮騎行者和游客的安全,可以理解管理方的做法。但洋湖濕地公園很大,可以嘗試開闢綠道的方式,合理的引導騎行者按騎行路線行駛,並對徒步游客做好提醒。讓車與人與自然和諧共處,需要更好的管理和指引,而不是一味的禁止。
  於此而言,禁令的真功夫乃在禁令之外。這不僅要在管理和執行上,確保禁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,更應該在價值取向上,體現出公共產品的善意。禁令的字裡行間,既應透射出尊重自然生態的價值追求,也要折射出以人為本的人文情懷。
  文/高亞洲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自行車禁令如何讀來不違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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